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纳米中心”)是由中国科学院和教育部共同建设,2003年12月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成立的中国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家纳米中心现有3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分别是中国科学院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性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纳米标准与检测重点实验室和中国科学院纳米系统与多级次制造重点实验室。经过近十几年的发展,国家纳米中心已成为具有雄厚基础、强大实力和广泛影响力的研究机构,2019年专利申请量已突破百件。
为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文件质量,落实专利布局战略,国家纳米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募2家专利代理机构,作为中心专利事务合作伙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 应具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登记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投标文件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扫描件,原件备查),且已注册成立3年以上,代理境外专利的具备境外专利代理资质;专利代理机构注册地需在北京或者在北京有办事机构;
2. 本次招募的每家代理机构在以下领域中须具有较强的实力并拥有多学科代理人队伍和高水平执业能力;
(1)纳米生物
(2)纳米环境与安全
(3)纳米材料
(4)纳米检测与表征
(5)纳米器件
(6)纳米加工制造与应用
(7)国外专利代理:能够通过PCT、巴黎公约等途径代理国外专利申请;
3. 应依法经营,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被主管机构通报批评记录。提供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上述内容的承诺,未承诺或承诺不全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按上述要求承诺的,经查与实际不符的,按虚假应标处理;应具有良好信誉和服务意识,可为科研人员提供代理人驻所服务。
4.为更好地服务本单位发明人,且因地方政策支持需要,优先考虑注册地在北京或在北京有分支机构的事务所。
二、流程
1.代理机构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 代理机构营业执照(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报名确认书(格式见附件一)
(4)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二)
(5)应招方案书(格式见附件三)
(6)其他的证明材料
在2019年12月20前,编写完整目录以一个完整的pdf版本发到邮箱gaoj@nanoctr.cn 。
2.资质审查与答辩
国家纳米中心科技处将对报名机构资质情况进行审核,并于12月28日前通过邮件通知通过审核的机构参加答辩。国家纳米中心科技处将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通过资质审核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评审。答辩陈述时间为8分钟,专家提问5-8分钟。
各代理机构应主要围绕投标方案书进行答辩,并提前准备好答辩材料与PPT。答辩内容主要包括代理机构简介、专利代理人情况、近三年业绩、服务报价、服务优势与承诺、代理的代表性国内发明专利(首页)、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相关案例等。
上述答辩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12份,申报的纸质材料按序排版、统一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纸质材料内容与电子文档须一致。
3.公示与签约
通过评审的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科技处负责通知代理机构,与国家纳米中心签订专利代理协议及相关保密协议,合同期限为3年。在合同期限内,连续2年考核结论为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可续签委托服务合同2年;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委托服务合同并取消参加公开招募资格一次;考核结果为1年合格、1年不合格的,需重新参加公开招募。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洁
电话:010-82545672
邮箱:gaoj@nanoctr.cn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科技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