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科研楼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金额:12.2万元
4.采购需求:
分包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科研楼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
1 |
12.2 |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各阶段的图纸报批;并负责完成相关报批手续所需图纸及文件的制作;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实施方案及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洽商的配合工作。 |
5.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其中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设计内容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科研楼(面积16212平方米)外立面及雨棚等效果图及施工图设计。
四、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无需携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及相关业绩
上述资料涉及复印件的,均需有效、加盖企业公章(红章),交采购人留存。
递交时间:2024年12月18日13点30分至15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1号国家纳米科学中心5号楼3层第五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1号国家纳米科学中心5号楼3层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1号
项目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方式:82543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