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12 |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纳米科学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现发布《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情况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纳米中心)按照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设置信息公开专门机构1个,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兼职人员2名,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国家纳米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信息128条,微信公众号公开相关信息数28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国家纳米中心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一年来,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科院的要求稳步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的制度还需进一步细化和落地,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性还有待提升,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接下来,国家纳米中心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动信息公开纵向发展 

  国家纳米中心将继续坚持履行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制度在单位内部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信息公开自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二)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 

  国家纳米中心将面向全体职工和学生,继续加大信息宣传力度。通过对各级信息公开制度的解读、介绍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方式等措施,在单位内营造认同和支持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