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学科带头人招聘启事(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2019-06-24 | 【打印】 【关闭】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纳米中心”)是中国科学院与教育部联合共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位于纳米科学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现有3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分别是中国科学院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性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纳米标准与检测重点实验室和中国科学院纳米系统与多级次制造重点实验室,并于2020年批准筹建中国科学院纳米光子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筹)。国家纳米中心另建有理论室、 纳米加工实验室和纳米智能传感实验室3个特色实验室;设立纳米技术发展部,致力于公共开放平台建设,为纳米科技研究提供支撑,主要从事纳米检测技术服务,开展相关培训和研发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吸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提升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突破的能力,国家纳米中心现启动学科带头人的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一、学科方向

  1. 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性、先进纳米生物技术、自组装纳米生物材料与药物、神经与脑科学、纳米免疫(疫苗)等;

  2. 功能导向纳米材料的规模制备及其应用、纳米系统与宏观体系集成的界面研究等;

  3. 纳米催化计算,新型光电、能源材料/器件物性计算,纳米-生物界面效应计算,纳米体系的人工智能研究等

  4. 先进/极限纳米加工、基于先进加工技术的新型纳米器件等;

  5. 多级次纳米结构的精细分析、纳米光电性能的精密测量、纳米器件的原位工况表征技术、超快光谱与载流子成像 (应用出口:半导体材料精密测量、微纳光电互联)等;

  6. 基于新型纳米光子材料和结构设计的光场调控等;

  7. 微纳米传感器、微纳米功能器件、微纳生化分析 (应用出口:生物医学检测)等

  二、申报条件

  1.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广泛的国际学术影响力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具有科技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2. 应具有在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担任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对在海外工作的特别优秀或者急需者,可放宽至副教授或相当资历;

  3.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支持措施

  1. 薪酬待遇: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实行高层次人才协议薪酬。

    2. 科研保障:提供充足的启动经费及相应的实验室、办公用房面积。

  3. 安家保障:提供单位附近周转房或相应的住房补贴,提供安家费支持。

    4. 协助解决中关村周边学校子女入学入托。

  四、职业发展环境

  国家纳米中心成立20年来,一直秉承“研精阐微、为民辟用”的学术理念,不断追求卓越,在Nature自然指数排名中,已连续5年进入中国科学院各所前10名,基础科学研究能力现已跃升世界前列。近5年来,国家纳米中心不断增强承担“国家责”、做“国家事”的能力,先后牵头承担科技部重大项目20余项、基金委重大项目等30余项、中国科学院战略先导项目1项和基础研究项目2项。同时,国家纳米中心始终将人才视为第一资源,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先后培养了一大批人才,包括3名中国科学院院士、17名领军人才和47名青年人才等,现已成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摇篮。

  五、申报程序

  1. 个人申报。全年实时受理,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dhr@nanoctr.cn,国家纳米中心根据申报人情况及自身发展规划进行筛选;

  2. 组织函评。中心组织所内外专家进行函评,通过者参与会评答辩。

    3. 会评答辩。候选人参加国家纳米中心组织的答辩会,其间提供国际或国内差旅补贴;

  4. 签订合同。通过答辩的申请人与国家纳米中心签订协议书,并配合完成后续相关手续。

  六、申报材料

  1. 岗位申请表(点击下载)和完整的个人简历(中文,包括主要工作业绩,联系方式及近期免冠照片);

  2. 已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今后的工作和团队建设计划等;

  3. 至少3封本领域知名专家的推荐信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4. 相关证明材料(可包括重要科研成果证明、国内外任职情况证明、学历证明、获奖证明、论文检索、专利、主持科研项目等)。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沈老师,任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45633

  联系邮箱:dhr@nanoctr.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1号(邮编:100190)